• 學生生活輔導

    Student life counseling

學生生活輔導


宗旨

一、 落實學生靈命、學識、事奉均衡發展的健全神國工人品格。

二、 協助、成全回應神呼召之獻身者實務學習(教會實習)所需之各項資源的整合。

目標與策略

一、培育學生德、智、體、群、靈並重與平衡發展之討神喜悅的基督徒生活。

二、輔導學生有正確的自我認知、良好的自我管理與捨己的團隊精神,好成為有效教導形塑信徒的領袖。

三、實施健全屬靈導師制度,使學生在生命、學業、事奉上的問題,可以尋得諮商輔導的協助或陪伴。

四、支持、成全學生在教會實習、事奉技巧操練上的諸多需求。成為教會實習導師與學生之間的溝通橋樑。

五、營造有利形塑神學生品格和基督生命的華神大家庭氛圍,藉由非正規課程的設計,培育「以神國興衰為己任、置一己生死於度外」的服事者精神。

輔導管理辦法

為輔導學生全人發展,促進其身心靈健康並知行合一,學生牧育事務處規劃三級輔導,其工作內涵與職責如下:

輔導機制層級 目標 權責
一級輔導

(發展性輔導)

  1. 培育靈命、學識、事奉三方平衡發展之神國工人。
  2. 輔導學生有正確的自我認識、良好的自我管理與捨己的團隊精神,以成為教會良牧。
輔導小組老師:

  1. 專任老師需分擔一組學生的輔導事工。
  2. 關懷學生及其家眷的各項需要。
  3. 每學期至少有一次「師生約談」時間。
  4. 透過小組的互動,提昇學生的神本思維、情緒與壓力管理、人際互動的能力,以培育德、智、體、群、靈平衡發展之神僕。

學生牧育事務處:

  1. 每學年安排分配小組的老師與學生,以及小組聚會時間。
  2. 每學期至少召開三次輔導老師會議,討論學生輔導相關事宜。
二級輔導

(介入性輔導)

  1. 個別輔導無法有效滿足「發展性」需求、或適應欠佳、重複發生問題行為的學生。
  2. 訂定輔導方案並視其需要提供個別諮商。
學生牧育事務處輔導中心:

  1. 安排適應欠佳的學生接受個別輔導與諮商。
  2. 進行個案管理與輔導。
  3. 針對問題行為的學生,成立輔導團隊(學務長、輔導主任、小組輔導老師),得請校牧協助處理。
  4. 訂定輔導方案,定期召開個案輔導會議,並評估校外專業諮商的需求性。

校外專業諮商:

  1. 協助輔導中心進行個案諮商。
  2. 參與個案輔導會議。
三級輔導

(處遇性輔導)

當介入性輔導無法有效協助學生突破其問題,則需評估並協助學生探尋其適合的社會角色。 學生牧育事務處:

  1. 協助不適合在教會全職服事的學生探尋其他可能的進修管道,並追蹤其後續處遇情況。
  2. 協助經評估不適合從事教會助人事工的學生辦理休學,並於半年內追蹤其離校後的處遇情況。

有關學生生活規範需求,請務必參閱學生章則公佈
相關訊息請洽:(03)2737477分機1362  黎姐妹或Email: student.affairs@ce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