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書館 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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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服務


開放時間

  • 111學年下學期(112/2/20 ~112/6/21 )開放公告
    • 週一 上午9:00 – 晚間10:30
    • 週二~週四  上午7:30 – 晚間 10:30
    • 週五  上午7:30 – 下午6:00
    • 週間中午12:00~1:00 讀者自助借還書
    • 週六、週日休館不開放

  • 寒暑假期間開放時間(詳細日期依照公告為準)
    • 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 — 下午4:00 
    • 週一上午9:00-10:00、週間中午12:00~1:00 櫃台暫停借還書,讀者自助借還書
    • 週六、週日休館不開放
  • 國定假日休館不開放,詳細日期依照公告(其他彈性延長開放時間或國定假日開放閱覽,則需依規定辦理)
  • 圖書館國定假日開放閱覽執行辦法
    1. 說明:圖書館考量同學於國定假日期間,因課業需要而使用圖書館,故公告「國定假日開放閱覽之執行辦法」。
    2. 開放時間:上午8:00—下午5:00
    3. 開放辦法:
      • 服務對象以本院住校之全修學生、師長為主,不對外開放。
      • 發起人需於國定假日前三天提出申請。
      • 發起人需至少20位同學以上建議並簽名。
      • 簽名者須確實使用圖書館,如超過4小時以上而非僅短時間閱覽。
      • 發起人請至圖書館櫃枱索取『圖書館國定假日開放閱覽申請表』。
      • 發起人需負責開館當日之櫃枱值班人員的安排及統籌管理所有事務。
      • 請自行找尋在圖書館工讀之同學擔任義工,負責開館、閉館,並簽名負責。
      • 櫃枱值班人員需管制圖書被外帶出去及維持閱覽秩序。
      • 進入圖書館者請填寫使用登記表,註明進出時間,並遵守閱覽規則。
      • 本開放時間不提供圖書資料借還服務,僅提供本院教師學生閱覽及自修之用。
      • 圖書館得視實際執行情況,隨時修改或停止。
    4. 申請表格:國定假日開放閱覽申請單

閱覽規則

  1. 本館服務對象為本院教職員、學生,以及持有本館借書證之華神校友、校外讀者。
  2. 校外人士進入本校圖書館,須在大門警衛處換取訪客證,得入館使用。
  3. 本館借書證限本人使用,不得將借書證交由他人使用。借書時,請出示借書證方可辦理。
  4. 進入圖書館者須穿著整齊,保持安靜。不可將白開水以外之飲料、食物攜入館內,請勿在館內喝飲料或吃東西;進入館內請關閉行動電話,不可在閱覽座位區使用,以免影響其他讀者。
  5. 讀者使用本館館藏,應遵守各項規定,不得在圖書期刊上塗抹刪改、撕損書頁及作任何記號,否則依「遺失辦法」要求賠償。
  6. 圖書資料未經借閱,不得擅自攜出館外;館內取書閱畢後,應即刻歸回書車上(不需自行上架)。
  7. 讀者不得任意移動、預佔閱覽座位或利用閱覽座位開會、睡覺;離館時應帶走私人物品,本館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8. 圖書館空調、燈光電源及公用電腦等設備,請勿擅自開關或更改設定,由圖書館人員負責控制;圖書館不設置代為找人或接聽電話之服務。
  9. 參觀圖書館者請由本院人員引導,七歲以下的兒童不得進入本館,七至十二歲兒童必須由成人陪同方可使用。本館座位有限,不開放家眷子女及校外人士自修。
  10. 影印館藏資料應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勿全本影印,若有違法情事應自行負責。

借閱冊數及期限

服務對象

圖書借閱
冊數與期限
視聽及其他資料借閱
卷數與期限

備註

專任教師

50冊/90天 (不得續借)

*VCD/DVD/CD:2件。

*以上借期均為7天 (不得續借)。

*逾期罰款每日每件10元

※專任教師可因教學需要而借閱參考書及期刊合訂本10冊 / 3天,及指定參考書5冊 / 2小時。

兼任教師
推廣教育處教師

10冊/90天 (不得續借)

※限教學期間(可申請校外借書證)。
※以一學年(每年8月1日~隔年7月31日)為限,須每年更新。

研究部全選修生

20冊/30天 (可續借1次)

※可自行上網續借,或攜帶借書證來館續借。
※眷屬:含全修生之配偶、專任教師及同工之配偶、專任教師及同工滿16歲之子女。
※借閱總件數包含指定參考書5冊 / 2小時。

同工
校本部全選修生

10冊/14天 (可續借1次)

眷屬

5冊/14天 (可續借1次)

推廣教育處學生
碩士學分班學生

5冊/30天 (可續借1次)

※上課期間免年費500元。
※借書證使用期限依上課學期核發(新證/續證):
第1學期:9/1~隔年3/31
第2學期:3/1~9/30
校友

5冊/30天  (可續借1次)

校外人士

5冊/30天  (可續借1次)

※限每年續證,年費500元,申請表須牧者簽名。

神學院間館際互借
(館對館)

10冊/30天 (不得續借)

個人借閱需向所屬的神學院圖書館申請借書證函。

館際合作借書證

5冊/21天
(不得續借與預約)

合作館之讀者需持有館際合作借書證,才可借閱。

校外學術研究人士
(非基督徒)

僅限館內查詢
影印資料

恕不外借

因學術研究需要,可以身份證或居留證至櫃台換取臨時閱覽證,入館閱覽。(若因須外借資料,則需該研究單位系所出示公文證明,比照校外讀者方式辦理)。

※借書手續:借閱人請攜帶借書證,始可辦理借書手續。借出之圖書無論到期與否,如遇本館特殊需要(如教師指定為課程參考用書),得隨時催還。
    *還書箱:休館期間(週六、週日、週間早晨或深夜)的還書,請投入還書箱(圖書館正門處)。

※逾期罰款及遺失處理(請參圖書遺失處理辦法):圖書逾期者,每日每本2元(由還書日期算起),過期後三天內歸還者,免去罰金。逾期四天者,連同前三日罰金以8元起罰。視聽資料逾期者,每日每件10元。借出之圖書如有遺失或污損情形,均以遺失賠償處理。

※不可外借資料:參考書、學位論文、現行期刊、期刊合訂本等資料,限館內閱覽不可外借。專任教師因教學研究之需求,可借閱參考書、期刊合訂本共10冊 / 3天,請按一般借書手續辦理之。

續借及預約

  • 續借:

1.本院之同工、研究部及校本部學生及師生眷屬可自行上網續借圖書,或親自攜借書證至櫃台辦理。

2.續借期限為圖書應還日起前二天(連同還書日)。若有圖書逾期則不得續借,須先歸還逾期圖書。

3.借閱的書,若已被他人預約,則不得續借。

  • 預約:

1.要借的書如已被他人借出,可以攜帶借書證向櫃台辦理預約或上網自行預約。

2.所預約之圖書歸還後,應於本館通知後三天內辦理借閱手續,逾期視同放棄。

3.新書展示期間,可持借書證辦理預約。

課程指定用書

  • 課程指定用書:

1.本校教師依課程需求,開列指定學生閱讀之書籍,視為「課程指定用書」。白天開放時段,課程指定用書限館內閱覽,夜間閉館可隔夜借閱。

2.開放對象:本校之師生或選修該課之讀者,每人限借5冊。

3.借閱方法:

⊗ 借閱→取書→到櫃台刷條碼借書→填夾書單(日期/姓名/借閱時間)→夾書單放在櫃台處
⊗ 歸還→到櫃台刷條碼還書→填夾書單(歸還時間)→書單夾回書裏→書籍放回該課程架位
※取消線上預約功能:為加速課指定用書的借閱效率,本館取消課程指定用書的線上預約功能。以免因預約者延誤取書,而無法使其他人借閱使用。

4.借期:

A. 白天借閱:每次借閱3小時(180分鐘)為限,以利他人使用。若欲繼續使用,請先至櫃台歸還後再借閱。
B. 隔夜借閱:
     ※週一~週四晚間8點後可外借,至次日上午9點前歸還;週五下午3點後可外借,至週一上午10點前歸還。
※逾期15分鐘內歸還,不罰款。逾期15分鐘以上,每分鐘罰款1元。【依系統產生逾期金額處理】

白天借閱時段 7:30~20:00
  • 每次借閱3小時 (180分鐘)
  • 逾期罰款:逾期15分鐘以上,每分鐘罰款1元。【依系統產生逾期金額處理】
隔夜借閱時段
晚間20:00~隔天早上9:00以前
週五 下午15:00以後
  • 週一至週四晚間8點後可外借,次日上午9點前歸還
  • 週五下午3點後可外借,至下週一上午10點前歸還
  • 逾期罰款:逾期15分鐘以上,每分鐘罰款1元。【依系統產生逾期金額處理】

申請借書證

  1. 本校專任教師、同工於任職時,人事單位所核發之「職員證」即為借書證。
  2. 兼任教師(校本部、推廣教育處)請由教務單位提出教職證明,並填寫線上申請表提送,E-Mail半身正面電子照片1張辦理。使用期限:以一學年(每年8月1日~隔年7月31日)為限,須每年更新。
  3. 本校全修生、選修生(校本部及研究部)入學註冊時,核發之「學生證」即為借書證。
  4. 全修生之配偶,以及本校專任教師、同工之配偶及滿16歲之子女,可以眷屬身份免費申請借書證,請填寫線上申請表,並E-Mail半身正面電子照片1張辦理。
  5. 推廣教育處學生請填寫線上申請表提送,並E-Mail半身正面電子照片1張,以及繳費註冊簡訊截圖(或利用申請表上校外讀者證明欄,由推廣教育處蓋章證明),即可辦理。借書證使用期限依上課學期核發(新證/續證):第一學期 9/1~隔年3/31;第二學期 3/1~9/30。
  6. 碩士學分班學生請填寫線上申請表提送,並E-Mail半身正面電子照片1張,以及繳費註冊簡訊截圖(或利用申請表上校外讀者證明欄,由教務處蓋章證明),即可辦理。借書證使用期限依上課學期核發(新證/續證):第一學期 9/1~隔年3/31;第二學期 3/1~9/30。
  7. 校本部畢業校友請至校友會申請「校友證」,即以「校友證」作為「借書證」。
  8. 推廣教育處畢業校友請填寫線上申請表提送,並E-Mail半身正面電子照片1張,以及畢業證明照片(拍照),優惠借書證辦證年費200元(領取借書證時繳納),使用期限為一年。
  9. 推廣教育處結業生比照校外人士身份辦理。
  10. 校外教會牧長及弟兄姊妹,請填寫線上申請表提送,並利用申請表上校外讀者證明欄,由牧長簽名(傳道人以教會印章為證),拍照校外讀者證明欄,與半身正面電子照片1張E-Mail至library@ces.org.tw,並繳交申請年費500元(領取借書證時繳納),借書證使用年限為一年。

2019/10/24

線上借書服務

  • 說明:為服務在學全選修生及華神校友借還書需要,本館於2月17日起,將推出線上申請借書,申請者可到台北汀州校區取書,或申請者負擔郵資,直接郵寄到府。欲申請之讀者,請詳讀下列服務辦法。
  • 服務對象:持本館借書證(有效期限內)之在學的全修生、選修生、華神校友、碩士學分班學生、推廣教育處學生。
  • 服務辦法:
    1. 依借還規定,本館只開放「圖書/一般」或「華人教會史-圖書/一般」資料類型,且狀態為「書在館」的書籍可作申請借閱。
    2. 課程指定用書、參考書、期刊、視聽資料不開放此服務。
    3. 借閱冊數:依據本館各身份讀者之借閱冊數規定,讀者申請前,應自行確認可借閱冊數。若提出申請冊數超出,則本館依據申請順序借出,超出部分,本館將予以刪除。
    4. 郵寄到府的郵票費用,由申請者付擔,還書時,請附上郵票一同歸還。
    5. 華神校友、碩士學分班學生、推廣教育處學生等,若欲續借書,在無人預約下,請於到期日前聯絡館員,並填寫線上申請借書,可續借1次。
  • 申請步驟:
    1. 查詢館藏目錄
    2. 記錄書目館藏資料:書名、作者第1位、條碼號、館藏地/室、索書號等資料。
    3. 線上申請借書:上線填寫表格資料
    4. 本館處理約需3-5個工作天。
    5. 處理後,將以e-mail通知申請者取書,或通知書籍已郵寄至指定地址。
    6. 取書方式:請於指定期間內,至台北汀州校區取書,請洽莊美善姐妹(23659151轉329)或沙小莉姐妹(23659151轉264)。
    7. 還書至汀州校區時,請洽莊美善姐妹(23659151轉329)或沙小莉姐妹(23659151轉264)。
  • 注意事項:申請使用線上借書服務,由於還書後仍有移送時間差,借閱人還書後仍會收到逾期通知,懇請見諒。

台北汀州校區閉架圖書區營運

台北汀州校區閉架圖書區營運公告

  • 為服務華神校友、推廣教育處學生、在學全選修生,本館於台北汀州校區設置閉架圖書區,目前館藏260冊。現仍持續增加選書與編目中,目標2000冊。目前已營運進行借還書服務。
  •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晚間6:00-9:30
  • 借書方式:
    • 查詢館藏目錄
    • 確認書的館藏資訊:1)館藏地/室:華神/台北汀州校區;2)索書號;3)資料類型:圖書/一般;4)目前狀態:書在館
    • 抄下書名索書號,交由同工莊美善姐妹(分機329)及沙小莉姐妹(分機264)取書,並出示借書證辦理借書。
  • 還書方式:不需出示借書證,向同工說明還書,並確認還書數量。
  • 台北汀州校區閉架圖書區館藏清單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NmaowXyO54f8XgLVPpbJKEj-B8WjGaC/view?usp=sharing
  • 注意事項:
    • 若要借閱的書,屬華神八德校區的書,請上網填寫線上借書服務申請表,歡迎洽詢八德校區館員 03-2737477轉5000,或E-Mail: library@ces.org.tw。
    • 申辦借書證、更新借書證有效期限之校友、學生,請直接洽詢八德校區館員辦理方式。
    • 申請使用線上借書服務,由於還書後仍有移送時間差,借閱人還書後仍會收到逾期通知,懇請見諒

圖書資料協尋服務

  • 說明:針對本館圖書資料,其館藏狀態為「書在館」,讀者無法在正確架上尋得者,提供圖書資料協尋服務。
  • 申請方式:
    1. 讀者請上線填寫「圖書資料協尋服務申請表」。
    2. 告知櫃台服務館員已向館方申請協尋圖書資料。
  • 本館處理:
    1. 本館收到申請後,館員隨即協助尋找,並將處理結果記錄於「館員處理回覆」。
    2. 若第一次未找到,該書狀態變更為「找尋中」,館員E-Mail回覆讀者圖書資料協尋結果。
    3. 一個月後,尋找第2次,若未尋得,該書狀態變更為「遺失」。再一個月後,尋找第3次,若仍未尋得,本館將重新採購補書。

圖書遺失處理

  • 遺失
  1. 讀者自確定遺失圖書日起,應儘早向櫃枱辦理圖書報失。
  2. 若報失日已超過應還日期,仍應繳納逾期罰款。
  3. 逾期罰款計算:自應還日期至報失日,每日每本2元,賠償書款或新書時再一起繳交。
  • 賠償
  1. 自行購買新書賠償:
    ⊗ 賠償緩衝期:自通報失當日起,賠償緩衝期為30天。
    ⊗ 賠償新書時,請繳NT$100元新書處理費。並同時繳清逾期罰款。
    總金額=新書1本+NT$100(新書處理費)+逾期罰款
  1. 請圖書館代購新書賠償:
    ⊗ 賠償緩衝期:自通報失當日起,賠償緩衝期為30天。
    ⊗ 書款及郵資:書到後由館員通知知,依據實際費用繳款。
    ⊗ 賠償書款時,請繳NT$100元新書處理費。並同時繳清逾期罰款。
    總金額=書款及郵資+NT$100(新書處理費)+逾期罰款
  1. 絕版書賠償:
    ⊗ 賠償緩衝期:自通報失當日起,賠償緩衝期為30天。
    ⊗ 絕版書判定:無法購得新書或二手書。
    ⊗ 賠償書款:依照頁數計算,中文書每頁3元,西文書每頁5元。
    總金額=書款(中文每頁3元/西文每頁5元)+逾期罰款
  • 取消報失
  1. 讀者找回原書,請圖書館代購尚未進入採購程序,可隨時取消報失。
  2. 取消報失:視同圖書逾期,自應還日期起計算罰款,最高上限為每冊NT$50 (超過免罰)。 已繳其他款項(如絕版書費或新書處理費),得全數退還。
  3. 已進入採購程序才找回原書歸還:不得取消報失,但所購新書歸讀者(讀者需負擔書款及郵資費用),原書歸還圖書館,同時繳清逾期罰款。但圖書已完成分編程序者不適用上述辦法(即新書仍存圖書館,原書仍歸報失讀者,所有費用及程序不變)。

館際借閱複印服務

國內神學院館際合作協定

服務說明及對象

說明:

本校師生可透過館際合作協定,向他館借閱書刊、資料,本館除與國內神學院圖書館有合作協定外,師生亦可透過「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 (Nationwide Document Delivery Service,以下簡稱為NDDS)」,向全國各圖書館借閱或影印資料文獻。

服務對象:

  • 校本部全選修生(道碩、聖碩、研碩、證書)。
  • 研究部全選修生(教牧博士科、神學碩士科)。
  • 本校專任教師

服務項目:

  • 國內神學院圖書館館際圖書互借/期刊複印服務【由圖書館向合作館借閱圖書/複印期刊】
  • 互換館際合作閱覽證【申請者自己親至合作圖書館借閱圖書】
  • 全國文獻傳遞服務 【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務,NDDS】

國內神學院圖書館館際圖書互借/期刊複印服務

國內神學院圖書館館際圖書互借/期刊複印服務

申請方式:

1.線上申請:下載館際合作申請表(Word / PDF),填妥e-mail至library@ces.org.tw。

2.書面申請:下載館際合作申請表(Word / PDF)或至櫃台填妥館際合作申請表後,洽丁蘊華姐妹(分機5115)。

3.注意事項:圖書借閱期限為3週(21天)。

4.查詢申請資料之處理狀況:請洽圖書館同工丁蘊華姐妹(e-mail: ting@ces.org.tw ;分機5115)詢問。

收費方式:

1.圖書:以每件來回郵資費用計。

2.期刊:每頁複印2元,加上文件郵寄費用;若是以e-mail傳送PDF檔,每件斟收30元處理費。

3.繳款方式:申請者請於拿書時繳交應付的來回郵資款項,費用請至圖書館櫃台繳納。

互換館際合作閱覽證【申請者自己親至合作圖書館借閱圖書】

互換館際合作閱覽證【申請者自己親至合作圖書館借閱圖書】

1.換證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2.請攜帶借書證或學生證至本館櫃台換取館際合作閱覽證,再自行前往合作圖書館借書。

3.每張閱覽證在每館可借書5本,借期為3週,不提供續借及預約。

4.館際合作閱覽證使用期限為7天,請於7天內使用,用後請至圖書館櫃台歸還,並換回借書證或學生證。

5.向各館借閱之圖書,請於到期日前自行前往各館歸還;若須本館代為歸還,請支付處理費30元及郵資費用。

合作圖書館:

與本館有合作協定的國內神學院圖書館:三育圖書館、中台神學院圖書館、中原大學圖書館、中華信義神學院圖書館、台南神學院圖書館、台灣宣教神學院圖書館、台灣浸信宣道會神學院圖書館、台灣浸信會神學院明道圖書館、台灣神學院圖書館、正道福音神學院圖書館、玉山神學院圖書館、客家宣教神學院圖書館、真耶穌教會圖書館、神召神學院圖書館、喜信聖經學院圖書館、聖光神學院圖書館、衛理神學研究院圖書館、靈糧教牧宣教神學院圖書館等。

全國文獻傳遞服務【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

全國文獻傳遞服務【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

簡介:

  1. 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ationwide Document Delivery Service,以下簡稱為NDDS),是提供全國圖書館間文獻複印、圖書互借之館際合作服務系統,目標在達到提供全國圖書館間期刊、圖書等資源的流通,以達到資源分享之目的,目前參與圖書館共有423個。
  2. 連線網址:https://ndds.stpi.narl.org.tw/ 

使用方式:

  1. 進入【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 NDDS】首頁。
  2. 申請帳號:首次使用者需申請帳號、密碼,待收到審核通過使用Email確認信函,即可直接登入系統使用。
  3. 查詢聯合目錄,並提出申請:讀者欲申請資料複印時,建議先利用聯合目錄進行查詢,找到何處有館藏後再提出申請。

場地設備服務

影印列印、學習共享室、電子資源遠端使用

影印、列印及掃描

影印及列印:

  1. 本館提供三部影印機,供讀者列印、影印及掃描本館館藏資料,1F提供2部;2F提供1部。
  2. 影印館藏資料時,應遵守著作權法有關規定,勿全本影印,若有違法情事應自行負責。
  3. 影印後請自行至櫃檯付款:
    • 黑白影印:
      • A4、B4 單面1元/張,A4、B4 雙面1.5元/張
      • A3 單面2元/張,A3 雙面3元
    • 彩色影印(請洽櫃台):
      • A4 單面3元/張,雙面6元/張
      • B4 單面6元/張,雙面9元/張
      • A3 單面6元/張,雙面9元/張
  4. 影印機缺紙或故障時,請通知櫃檯同工以排除故障。影印機旁的工作檯提供裁刀、釘書機的使用,使用後請將文具歸位並保持整潔。

學習共享室

學習共享室:

  1. 說明:本館二樓設有2間學習共享室,供本校師生進行學習共享、小組作業討論等。
    • 學習共享室A:可容納5-8人。
    • 學習共享室B:可容納2-4人。
  2. 申請資格:
    • 本校在學之全修生、選修生(校本部及研究部)
    • 本校專任教師
  3. 使用辦法:
    • 學習共享室不開放作個人閱讀室之用,使用者必須2人以上。
    • 使用者2-4人建議申請學習共享室B,5人以上建議申請學習共享室A。
    • 欲使用者,請先上網登記預約,每次使用以2小時為單位。
    • 使用前,請以學生證向櫃台借閱「使用中」掛牌,使用時學習共享室時,吊掛於門把。
    • 需延長使用,請向櫃台提出。在無他人預約情況下,可延長使用,每次以1小時為單位。
  4. 注意事項:
    • 請勿在學習共享室內飲食。
    • 請注意使用時的談話音量。
    • 離去時,請關閉電燈,並將桌椅恢復原狀。
  5. 登記網址: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rjY2XPkEkT0efXUrMdOPoRb-0DoP382zMdNpwdjMmjY/edit?usp=sharing

電子資源遠端認證系統

電子資源遠端認證系統:

  1. 說明:2014年2月新學期開始,圖書館啟用「電子資源遠端認證系統」新服務,2016年6月電子資源認證系統已移轉至【HyProxy遠端認證系統】,無論於華神網域內或網域外,該系統均出現讀者登入之視窗,華神網域內的使用者,可直接點選「訪客瀏覽」或「訪客登入」,即可連線該電子資料。
  2. 服務對象:
    • 專任教師、同工。
    • 研究部全選修生、校本部全選修生、華神校友。
    • 持有本館借書證之有效讀者(推廣教育處/校外讀者、本校師生眷屬)。
  3. 服務對象:
    • 使用者(華神網域內或網域外)點選圖書館網頁上的任一電子資源,系統將彈出輸入帳號、密碼的登入畫面(如下圖一)。
    • 請輸入借書證號(學號)及密碼,即可登入使用所有電子資源。
    • 華神網域內使用者可不登入,直接點選「訪客瀏覽」或 「訪客登入」使用該資源。但若點選其他資源,系統將再次出現【讀者登入】畫面(如下圖一)。
    • 帳密輸入錯誤,系統轉跳另一登入視窗(如下圖二)。
    • 使用完畢,請關閉所有視窗,即可登出。
    • 有任何使用上的問題,歡迎洽本館,電話:03-273 7477 轉5110;E-Mail: library@ces.org.tw

圖一

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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