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碩士科
全職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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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名稱 |
適合對象 |
目標 |
修業規定 |
備註 |
| 道學碩士/神學組 | 有全職呼召,決意在教會或神學教育單位全職事奉者。 | 課程涵蓋聖經、神學、教會史與實踐神學,全方位栽培蒙召之全職傳道者,使其具備正確闡釋聖道與牧養教會的能力。除核心課程外,本組特別強化聖經語言與神學思辨,為進一步從事神學研究奠定堅實基礎。 | 96學分 全修3年 修業年限 6 年 |
鼓勵優先報考「中華福音神學研究學院」(教育部立案)之道碩學位 |
| 道學碩士/教牧組 | 有全職呼召,決意在教會全職事奉者。 | 課程涵蓋聖經、神學、教會史與實踐神學,全方位栽培蒙召之全職傳道者,使其具備正確闡釋聖道與牧養教會的能力。除核心課程外,本組著重教牧領導與牧會情境的觀察與回應,為深化牧養事奉奠定堅固基礎。 | 96學分 全修3年 修業年限6年 |
鼓勵優先報考「中華福音神學研究學院」(教育部立案)之道碩學位 |
| 道學碩士/教牧輔導組 | 1. 有全職呼召,決意在教會全職事奉者。 2. 選修生限現職教會或機構的全職事工者,且已取得聖經碩士同等學位。 |
課程涵蓋聖經、神學、教會史與實踐神學,全方位栽培蒙召之全職傳道者,使其具備正確闡釋聖道與從事輔導關懷的能力。除核心課程外,本組特別強化輔導理論與助人情境之裝備與操練,為整全牧養事奉奠定良好基礎。 | 96學分 全修3年 選修最長8年 |
鼓勵優先報考「中華福音神學研究學院」(教育部立案)之道碩學位 |
| 跨文化研究碩士 | 有宣教呼召,決意事奉於跨文化工場;或有強烈宣教負擔,決意委身推動宣教者。 | 課程涵蓋聖經、神學、教會史與實踐神學,旨在培育投身跨文化服事之工人。除核心課程外,本組特別強化跨文化宣教的理念、策略與實務操練,為跨文化宣教事奉奠定穩固基礎。 | 75學分(含一年海外工場實習) 全修2–3年 選修最長6年 |
現職宣教士若在同一工場服事 3年以上,可申請抵免海外實習,改為選修本校開設相關課程 12 學分。 |
| 聖經碩士 | 1. 有全職呼召,決意在教會或機構全職事奉者。 2. 選修生限現職為教會或機構之全時間傳道者。 |
課程以核心課程為基礎,並側重聖經與聖經神學相關科目,旨在使學生在教會服事與聖道講解上,獲得完整而扎實的訓練與裝備。 | 68學分 全修2年 選修最長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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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牧碩士 | 1. 願意委身全時間培育門徒、建立教會,以臻完成福音大使命或已在教會全職事奉者。 2. 選修生限現職為教會或機構之全時間傳道者。 |
課程以核心課程為基礎,並側重教牧領導與牧養事工相關科目,旨在使學生在教會服事與福音門訓事工上,獲得完整而實務的訓練與裝備。 | 68學分 全修2年 選修最長8年 |
信徒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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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名稱 |
適合對象 |
目標 |
修業規定 |
備註 |
| 基督教研究碩士 (實體班) | 信徒領袖及已參與教會之宣教、教育或牧養事工者。 | 培育信徒領袖,使其具聖經與神學裝備,能擔負教會造就課程師資、講台事奉、核心牧養同工之責,也提供參與宣教、教育或牧養事工者理論與實務並進。 | 60學分 選修4–10年 每學期最多9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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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研究碩士 (數位學程專班) | 信徒領袖及已參與教會之宣教、教育或牧養事工者。 | 培育信徒領袖,使其具聖經與神學裝備,能擔負教會造就課程師資、講台事奉、核心牧養同工之責,也提供參與宣教、教育或牧養事工者理論與實務並進。 | 60學分 選修4–10年 每學期最多9學分 |
詳情請看網頁 |
| 基督教證書科 | 立志未來投入事奉者,或已參與教會之行政、崇拜事工者。 | 協助有心進修者在聖經、神學、事奉及基督徒生活上有初步的涉獵,為終身學習奠定基礎。該科並提供行政或崇拜事工同工,在專職事奉上有理論與實務的學習。 | 30學分 全修1年 選修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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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神學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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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名稱 |
適合對象 |
目標 |
修業規定 (最低畢業學分) |
備註 |
| 神學碩士科 | 1. 渴望回到神學院整合學思經歷,深化神學研究基礎,鞏固學術能力者。 2. 已取得道學碩士學位。 |
神學碩士學位旨在協助具備道學碩士學歷者,建立更扎實的神學研究基礎。課程設計同時適合已在教會或教校機構服事,並希望在神學、聖經或其他專門領域深化學習的人士。透過系統性的進修,學生將能整合既有的神學訓練,提升研究與事奉能力,為未來在學術或事奉領域進一步發展做好預備。 | 26學分(含論文6學分) | 論文含附註及書目在內,需在3萬~5萬字之間 |
| 神學博士科 | 1. 有志於從事學術研究與教育。 2. 已取得神學碩士(ThM)以上學位。 3. 具備從事高階神學研究所需的語文能力(如聖經原文、拉丁文等)。 |
培育神學學術研究與教育人才,使其在舊約、新約、神學、教會歷史等領域具備深度研究能力。 | 全修4年 選修最長 6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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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教博士科 | 1. 已取得道學碩士或兩年制相關學科碩士學位,如神碩、聖碩、宣碩等。 2. 碩士畢業成績總平均達 85 分或是 GPA 3.0 以上。 3. 三年或以上的實際宣教經驗,包括海內外跨文化事奉或教會內多族裔事工、宣教士關顧、宣教動員或宣教教育等。 |
本課程希望透過宣教與神學、宣教歷史、文化、策略與拓殖以及關顧與領導等課程,裝備宣教士,提升其跨文化事奉的果效;並與差會共同培育領袖,增進其宣教決策與領導的能力,同時擴充神學院的宣教學師資,為普世華人教會培訓更多宣教領袖人才。 | 45學分(含論文5學分) 選修最長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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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牧博士科 | 1. 道碩畢業3年或聖碩、研碩等畢業 5年以上之在職事奉者,且道碩、聖碩、研碩,總平均達85分以上者。 2. 就讀本科時,應具受薪之全時間在職事奉的身份,若因特殊原因,如正值安息年或正在轉換服事工場,得提出申請,由本科主任按個別情況處理。 |
為全職牧者提供一進深、成長的學位,藉著釋經講道、教牧領導管理、諮商輔導、教會牧養等領域的課程,提升其專業的知識與能力,擴展其事奉的視野與範圍。 | 48學分(含論文 8 學分) 課程皆為密集課 |
網頁維護:教務處/招生組 更新日期:1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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