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住宿申請_師生員之親友
Hostel Accommodation Application_Families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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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教職員需要短期住宿者,本校住校教職員、學生之親友至校探親,需要短期住宿者,申請流程如下:
一、 向本校「總務室」提出申請。
二、 填寫本校「招待所住宿申請單」至「總務室」備查。
三、 「總務室」確認房間狀況後,回覆申請人申請結果。
備註一 : 招待所須於入住日的「兩週之前」提出申請
備註二 : 住宿日達7日(含)以上者,需向行政副校長提出專案申請。
備註三 : 招待所平日僅開放兩間客房,博士科及招生活動期間暫停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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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住宿申請_師生員之親友住宿申請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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