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道神學院梁家麟院長

編者案:

本文係梁院長於「2017華神林道亮紀念講座—改教500年來:華人教會的過去、現在、未來」之講稿,內容精彩,值得您細細品味。

前言:回到福音與回到聖經、回到歷史

「改教500年来,華人教會的過去、現在和未來」這問題很大,好處是不管怎麼講都不會離題。不過,重要的是——怎樣從宗教改革開始作為一個起點,幫助我們思考華人教會的身分、我們的過去、現在及所面對的挑戰,將來的盼望。

談到「回到福音與回到聖經,回到歷史」,我們怎樣理解「宗教改革」。對宗教改革,我們要慶祝、紀念什麼。

2016年10月31日,羅馬天主教教宗方濟各親自到瑞典與信義宗共同紀念這個歷史性的時刻。天主教做了下面的官方評論:

「我們不是在慶祝基督徒的分裂,而是慶祝基督徒在經歷五百年的分離之後的修和之路上,已經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們完全有理由為之歡欣鼓舞。基督徒合一運動已經有百年之久,其豐碩的成果正在不斷展現出來。1994年天主教會與古老的聶斯多略教會簽署了共同聲明。……羅馬天主教會和世界信義宗聯會在1999年聯合簽署了《因信稱義/成義聯合聲明》(注1)。在此基礎上,雙方於2013年又結出了最新的成果:《從衝突到共融——2017年,信義宗—天主教對改革的解讀》(注2)。我們相信,以上這些成果只是基督教合一之路上的一個個里程碑,我們的合一之路不會到此為止,而是會在已取得成果之上繼續向前推進。」

這是香港天主教會所公布的官方說法。他們認為,宗教改革五百年後,已經從分裂又走在一個復合、修和的道路上。

五百年前的分裂乃是為五百年後的修和。分裂是為了修和,修和才是價值所在。這樣,分裂本身又有什麼值得紀念的?就算可紀念,也是作為一個警惕、反省——小心不要重覆五百年前的錯誤。那怎麼說,五百年前都是一個錯誤,就是一件不幸的事,需要我們提防重蹈覆轍。

從分裂到修和,雙方有無實質的改變?除了彼此的態度外,信仰內容有真實的改變嗎?的確,在梵二之後,羅馬天主教對其他基督教的宗派採取包容的態度,稱呼更正教徒為分離的弟兄,而不再是異端。更正教徒中間,也許還有人認定天主教是異端,甚至是大淫婦的;不過,我相信多數更正教徒都不這樣看了。雙方對待對方的態度,是越來越具包容性的。

但這樣的包容,是由於我們信仰的立場與內容已有改變嗎?天主教承認了過去造成更正教分裂的原因,是因為她持守了一些錯誤的教義嗎?又或者是,我們更正教承認五百年前的分裂是因著誤會了大公教會的信仰,現在我們承認誤會是一個錯誤嗎?除非我們其中一方或者兩方都承認錯誤,不然五百年前的一筆無頭帳怎麼處理?

我要說的是,如今雙方還是拒絕承認錯誤,甚至迴避以某方犯錯來理解昔日的衝突,最多只承認雙方有誤會。若純粹是誤會,因誤會而發生衝突有什麼可紀念的?為什麼我們要紀念一場誤會而產生的衝突。若雙方都沒有錯誤,錯誤就僅僅是五百年前的分裂本身了。五百年前我們的分裂就是錯誤,錯誤就是宗教改革本身。難道我們要從五百年前的錯誤有所學習嗎?今天我們的紀念活動就是反省過去的錯誤嗎?

真是誤會?真的只是同一真理的不同角度詮釋?真的因著誤會而分開,因著了解而使我們重新復合?說到誤會,到底是哪一方產生誤會。最常說的當然是「因信稱義」的道理。只要擴闊對「信心」的定義,包括行為、聖事,甚至包括教會關鍵性的仲介作用,便皆大歡喜。你說「因信稱義」,我說「信心加上行為」,其實都一樣。這是今天合一推動者的一個簡單的進路。

我們得問,除了對信心作擴充的定義外,五百年來,天主教在教義層面做了什麼重要修改?我必須不含糊地說,什麼都沒有改過。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只是在禮儀上作大幅修改,如可用當地語言做彌撒,並且進行禮儀的改革,結合不同地方文化、社會的傳統。但基本上一條教義都沒變。特別是與宗教改革相關的基本教義,天主教沒有任何調整。

天主教要在教義上作結構性的更改,存在幾乎不可克服的困難。若他們相信聖教會是真理的保衛者;若他們相信教宗是基督在世的代表;若他們相信教宗在其位上發揮功用的時候,他一切講的話絕無錯謬;你幾乎就不能期待她在教義上有怎樣的改變。今天的教宗不能錯誤,前任教宗能錯誤嗎?再前一任呢?他們認為,教會不單是真理的保衛者,也是真理的直接領受者,所以,歷代教會所加封的聖師(doctors of the church)、聖人所講的話,他們認為都是不能錯謬的。假若列祖列宗都不能講錯話,你還能有什麼講話的空間?你所講的話,不能跟歷代祖宗的話有任何衝突。不要以為天主教教皇權很大,他們沒有很多權力。講話前,要先查考前人說過什麼話,只能重覆前人講話。所以我才說在教義上他們根本沒有改過。即使看來是較小的問題都改不了。比如說,避孕問題。對天主教來講,性只為生育兒女。若妨礙生育兒女的話,性的行為本身就是沒有意義的。所以他們現在只接受自然避孕方式,計算日子。其他方法都不能接受,更別說其他對生命倫理的看法。所以本質上他們的教義是改不了的。

天主教的領袖也有較開明的,他們如今在公開場合也談論到對同性戀、女性地位等議題,給予一些較寬容的評論。但迄今仍只停留在個人意見的地步,沒有促成教義上的真正變革。

教義差異

天主教和更正教真的只是彼此誤會,沒有實質差異嗎?不見得。我們講三個唯獨: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聖經。對宗教改革者而言,三個唯獨都是針對當時乃至今日天主教主要教義而說的。

1.恩典

當我們講唯獨恩典時,應如何看待天主教的聖事觀?某些符號真是承載著恩典嗎?是藉著某些行為將恩典實體的傳遞給人嗎?我們有這個觀點嗎?我們相信這個觀點嗎?不可見的記號真的承載可見的恩典嗎?對天主教徒或相信變質說的人來講,領聖餐前、後,是不同的,具體的不一樣。這就是為何教會規定每位天主教徒每一年最少辦一次全告解,然後再領聖餐,否則是犯大罪。更正教的教會有這種觀點?若碰到每月的第一週都得出差,全年沒有領聖餐,教會會對付你嗎?我們的聖禮觀跟天主教的聖事觀很不一樣。談到教會觀,教會在傳遞恩典,甚至是調配恩典中間扮演甚麼角色?你相信有一個恩典寶庫嗎?你相信教會有這樣的功能和權力嗎?唯獨恩典直接挑戰了天主教好幾個核心教義。

2.信心

我們現在對罪是不是一個律法性的理解?你真的相信有多少過就需要有多少功來互相抵消嗎?我們對罪的看法有天主教這樣嚴厲嗎?天主教視教廷法(Canon Law)為一門非常大的學問,好多專業學者在鑽研,什麼罪相當於什麼樣程度的嚴重性,需要多少的補贖。你有這個觀點嗎?你清楚什麼叫小罪,大罪、致命的罪嗎?需要多少merits去抵銷demerits,你有這樣子抵銷的觀念嗎?沒有啊。他們那個功德的觀念,對罪的理解很我們很不一樣。雖然他們今天在用詞上做了一些修訂,沖淡了律法的含義,比如把告解現在改成是修和禮,好像是把在法庭或在警察局低頭認罪的這種感覺減低了,強化了一些輔導的觀念。修和,是幫助你跟上帝維持一個和好的關係。但基本上,補贖的含義和具體運作還是沒有實質的改變。還是你犯了多少過就需要你有多少功來抵銷。若你沒有還清你的罪債,你是不能上天堂的。這樣的觀點,我們可以包容嗎?可以接納嗎?

3.聖經

他們還是肯定有經外的傳統,雖然在口頭上沒有把傳統跟聖經完全平等對待,但他們仍相信可以有具有真理價值的經外傳統。而最重要的是,他們認定教會的釋經權跟過去積累的釋經傳統,在解釋聖經上的優先地位。光光講唯獨聖經是不足夠的,還要處理所謂釋經權的問題——誰能解釋聖經。這才是關鍵所在。若我們說唯獨聖經,但只有梁家麟才有資格解經,只有我才有屬靈權柄,或說上帝將我委任為釋經總代理、上帝的時代發言人,那唯獨聖經的教義,最終淪為由我來挾經自重,用聖經權威來支撐我的權威。所以,當我們講唯獨聖經時,一定要宣告沒有所謂官方的釋經權。我們宣告聖經的清晰性(clarity),每個人按著正確的方法便都能解讀,都能明白的。

這三個唯獨都跟天主教一些基本教義相衝突,五百年前如是,今天也如是。此外,天主教的教宗權柄、煉獄論、馬利亞論等教義,統統沒改變過。教宗乃是基督在世的代表。這個觀念,他們改變得了嗎?你能接受他們沒有改變的這個觀點嗎?

至於煉獄論和馬利亞論,我在教教會歷史時曾講過,天主教所有教義,若超過聖經教導的,都是非常合理的。所有人添加的教義都是合理的,只是不合乎聖經,聖經沒有講而已。煉獄論非常合理。我某天不慎犯了幾個大罪,然後便摔倒死掉了。我一生忠忠實實地跟隨主,就差一天沒竟全功,若這樣就要下地獄,你覺得公平合理嗎?最少得給我一個第二次的機會啊。煉獄論就是有期徒刑,給人一個翻身的機會。馬利亞論也合理的不得了。馬利亞論主要有兩個教義:一為「聖母無玷原罪論」、二是「聖母升天論」。「聖母無玷原罪論」關鍵不在於馬利亞,而在耶穌基督。我們的主待在馬利亞的子宮九個月,祂怎能待在一個骯髒的地方呢?因此,上帝要預備一個沒有原罪的馬利亞,讓耶穌基督可不受污染地順利出生。而「馬利亞升天論」,特別對中國人來講,毫無半點懷疑。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發了財,能不把媽媽由農間接到城市裡居住嗎?耶穌自己升天,獨留馬利亞在陰間,這有違人情常理。作為兒子的祂要給馬利亞一個特權,別人能不高興?嫉妒?誰叫你不是王族?這些說法合乎人情常理,它們唯一的問題便是沒有聖經根據。天主教宣稱神聖教會在聖靈的帶領下有訂定教義的權柄,但更正教只宣稱唯獨聖經。

這些後來添加的教義都合理。你覺得天主教會放棄這些合理的教義嗎?我看不見這可能性。並且,這些教義已融合在教會的信仰生活裡。馬利亞在信徒生活裡有崇高地位,邀請馬利亞為我們代求,這是根深蒂固的。許多天主教的聖地、神蹟出現之地,都與馬利亞有關,比耶穌顯現神蹟的地方還多。至於煉獄論、聖徒相通功等觀念,也是無法搖動的,對天主教而言,它們都是關鍵的觀念。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督教陣營裡有越來越多我稱之為「倒戈者」,他們宣稱更正教矯枉過正,對天主教有誤會,甚至犯錯了。他們主張對禮儀、圖像、神修作正名平反,而在平反過程中,免不了要修訂更正教的相關教義。過去一百多年西方有很多這樣的倡議者,華人教會也有越來越附議者。天主教視彌撒為聖事,有獻祭的含義,宗教改革將這觀點丟棄,今天有人質疑這個丟棄是否合理?有更多人質疑丟棄圖像(icons)的做法是否矯枉過正?至於惋歎我們丟棄了好多天主教的靈修傳統的便更多了,沒有七寶樓台,基督教還能舖出一條靈魂通往上帝之路嗎?今天這些「倒戈者」越來越多,教會裡因此有各種糾正宗教改革的主張。

根本問題

無論如何,一個根本的問題是:宗教改革究竟改革了什麼?這改革造成更正教與天主教根本性差異在哪裡?我們必須承認,更正教不是從石頭蹦出來的,我們與天主教共同分享了一千五百年的歷史。我不能接受某些所謂歷史斷層的說法——從保羅一跳就到馬丁路德。絕無此事。頭一千五百年是我們共同的歷史,我稱之為西方大公教會,而不會視為純粹屬於羅馬天主教的,這是我們共同的過去,不分他們、我們。但是,一千五百年後,我們分手了。他們若是沒有改變過,那一定是宗教改革者改變了很多東西。不然怎麼造成我們之間差異呢?所以,在五百年前,我們做了很多改變。

宗教改革有什麼地方是我們必須要堅持的?我們宣告,天主教若不放棄改教者視為不能接納的教義,我們便沒有修和和復合的可能性。這是我的立場。假若五百年前的重大事件不是一件純粹的錯誤,那今天我們還是要宣告,除非天主教願意改變這些我關鍵性的教義,否則修和是不可能的,單講和好是沒意思的。不相容的怎麼和好?

差異的根本

當我談到雙方的差異,或說天主教的謬誤時,指的一定不是在歷史中的錯誤或罪惡,諸如道德敗壞、販賣聖職,更不在於補贖券的發售。這些或許是促成宗教改革的歷史因素,但歷史性的錯誤都是偶然的。所有偶然性的錯誤和罪惡都不能構成長期分裂的理由。我們批評天主教的教士偷情,但我們都不反對教士結婚了,為何得如此糾纏不休呢?坦白講,這些錯誤我們沒有嗎?若有,為何不再發動另一場宗教改革?若是凡有道德敗壞問題,便得進行宗教改革;若天主教的道德錯誤,便是我們根本性的差異,那我們便得繼續進行下一階段的宗教改革,不斷改革下去。(待續)

注釋:

1.1999,《路德宗教會與天主教會有關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

2.2013.10.21,《從衝突到共融——2017年路德宗—天主教聯合紀念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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