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碩士學位是為已取得道學碩士學位者,提供進深神學研究學位,可為將來修讀博士課程做準備。此外,也適合資深牧者們回到神學院整合事奉學思經歷,裝備進深神學研究及寫作的能力。
舊約組、新約組、神學組、教會歷史組、實踐神學組。
須修滿26學分,包含:
18學分:6門課程,每門3學分,必須包含4門專攻領域課程。 1學分:學術研討會,為必修學分。 1學分:論文寫作與研究方法,為入學時必修。 6學分:論文(含附註及書目在內,需在3萬~5萬字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