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要求
- 本科於每年寒暑假各開設密集課程 2-3 門課,學生可依自己的研究需求、興趣及時間安排自行選讀。須按時完成繳交課前及課後報告,取得成績,使得列入學分計算。若因故遲交作業,需事先向授課老師提出申請並得到允許。作業逾期未繳超過一學期者,不列入學分計算。
- 出席:每門課進行約 1 週,中文師資授課為 4 天,外語師資授課為 5 天(含翻譯),學生應全程認真參與。若因故需請假,須事前向老師提出並說明。每門課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實際授課總時數的五分之一,凡超過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若需請假請於課前接洽秘書。
- 閱讀資料:除了授課老師有提供之外,其餘應自行搜尋或購買指定和參考資料。
- 所有學生每人線上修課的學分數不能超過整體學分的三分之一,海外先修生第一門課不得為線上修課。但因受疫情影響,線上修課限制暫時放寬,待疫情趨緩,回復原規則,海外生需來台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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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業年限
- 先修生從修第一門課之學年算起,得於 5 年內修畢 2 門課。若超過年限,未繼續進修,學分紀錄則不予計算;欲繼續修讀,須重新申請。
- 正式生從口試通過之學年算起,需於 7 年內修畢學分,且完成論文。若於修業期間因故須暫停,可申請休學,休學不得超過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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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分補修
申請者若非ATA認證之碩士學歷(聖碩、宣碩、研碩等),在事奉/學業上出眾者,經由宣博委員慎重審查,得錄取入學。委員將視學生狀況,要求補修學分,至少宣博 4 門課,視為畢業學分。須修畢補修學分,始能畢業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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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分轉認
若曾修讀其他院校博士課程,所修學分若類同本科課程,且尚未作任何學位之用者,可申請轉認學分。經委員會審核通過,可作為本科畢業學分,轉認學分最多不得超過 8 學分(2 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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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跨修學分
本科同學可跨科系修讀本院教博科課程,先修生僅能跨修一門課。修讀課程宜與本科研究有關,須先徵詢本科主任同意後行之,最多不得超過 2 門課,學費及課程要求均遵循該科規定。跨修學分認定是否為畢業學分,則由委員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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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分轉認
本科論文格式以 APA(美國心理學會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格式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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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福音神學院 宣教博士科 電話: (03)2737477分機1332/ 孫姊妹 電郵:mission@ces.org.tw 地址:桃園市八德區長安街5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