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戴繼宗
上個月我們開始看新約聖經中描述教會的三個重要意象:新婦(bride)、身體(body)和建築(building)。在思考這個主題時,我特別注意到今天教會中越來越多的人將教會從基督徒生活抽離出來。他們認為教會不再需要成為基督徒生活的重要部分,因為教會是充滿缺陷和虛偽的地方,從而出現了「沒有教會的基督教」(churchless Christianity)這一短語。面對這一趨勢,每一個真正跟隨耶穌基督的人都應該不被潮流所搖擺,也不要偏向只隨從個人喜好的基督徒生活,而是應該尋求正確理解新約聖經中教會的真義,並過一個與上帝真理對齊且順服的生活。
在上個月的通訊中,我們首先談到「教會是基督的新婦」。作為基督的新婦,我們特別強調了三個重要的論點:新娘屬於新郎,這傳達了歸屬的概念;婚紗通常是白色的,這提醒我們純潔的重要性;婚禮誓言象徵著忠誠和忠貞,這代表著一個守約的呼召。事實上,當我們對一個人說「我願意」時,我們其實就在對其他人說「我不願意」!這個月我們將思考新約聖經給予我們教會的第二個意象-身體,亦即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教會作為身體
正如教會被描繪成基督的新婦一樣,保羅再次在羅馬書(第十二章)、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以弗所書(第四和五章)以及歌羅西書(第一章)幾段經文中,詮釋教會為何被稱為「基督的身體」(the Body of Christ)。首先我們留意到的是,保羅明確指出,既然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就是教會的頭。「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弗五23);「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當我們想到教會的頭是基督時,基督就是教會至高的主宰和權柄,同時也是教會生命的源頭。
達斯汀.本格博士(Dustin Benge)在他的《最美麗的地方:教會的美與榮耀》(The Loveliest Place: The Beauty and Glory of the Church)一書中如此描述:「永活基督是有生命有機群體的頭,在認定基督是教會的頭時,即意味著他對教會擁有至高的統治權和至高的權威。」本格博士在此特別強調了基督對教會的統治權和不可或缺的主權,頭在身體之上,所以教會是「屬祂」的教會。正如耶穌對彼得所說的(新約聖經中首次提到「教會」)「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但除了強調基督對教會的至高主權外,本格博士還提出了另一個重要的提醒:教會作為身體的意義,表示教會不僅僅是一些社群團體或是無生命的結構體,而是充滿生命並能賦予生命的有機群體(life endowing organism)。教會絕不能將基督排除在外,否則基督只能在教會外敲門(啟示錄三20);教會也不能只是名義上的活著而實際上卻是死的(啟示錄三1)。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所講述另一個核心重點是,每一個真正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是基督身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羅使用肢體或器官跟身體說話的比喻來傳達「沒有教會的基督教」(churchless Christianity)之謬誤和「個人化的基督教」(individualization of Christianity)的危險,腳不能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耳朵也不能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相反,每一個承認耶穌是主的人都是基督身體中的一部分。因此,儘管我們的宗派或許不同,所屬的教會也不一樣,但當我們承認「基督是主」,我們都是普世教會的一部分,都是神家裡的人。我所屬的內地會(OMF)和華神,兩個機構都具跨宗派的性質,這一直提醒著我,儘管我們可能屬於不同的傳統,但正如身體不能被肢解或從自身分離一樣,我們每個人都是基督身體重要的部分。
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中所描述的圖像提醒我們,正如身體由許多不同的部分組成,教會的形成也是多元且多樣性的。每個部分無論是看得見的或是看不見的,無論是看似重要的或是看似不重要的,對整個身體的正常運作都是至關重要且不可或缺。有鑑於此,我們應該尊重和重視每一個成員,「免得身上分門別類,反倒肢體能彼此相顧」(林前十二25)。「相顧」(μεριμνάω)一詞在新約聖經的其他書卷中也被翻譯為「思慮」和「挂念」,傳達了一種對某事或某人的強烈關懷和關注。
可以想像,身體的多元性所帶出的潛在危險其中之一就是「不和諧」。但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和以弗所書中明確指出,我們不應允許基督身體的多元破壞了基督身體的合一;同時,也不應因著追求基督身體的合一扼殺了基督身體的多樣性。因此,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要在多元中合一(unity in diversity);也要在合一中多元(diversity in unity)!
保羅在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弗四12-16),特別列出了教會是基督身體的幾個重要目的,來完成這個主題的論述。他提醒我們建立基督身體有七個方面需要留心,在希臘文中這七個敘述都以εἰς為前綴,分別是:各盡其職(第12節);建立基督的身體(第12節);在真道上同歸於一(第13節);得以長大成人(第13節);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第13節);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第15節);在愛中建立自己(第16節)。鍾馬田(David Martyn Lloyd-Jones)在他一系列有關以弗所書的講道中,總共用了七篇講章來闡述這五節簡短但有力的經文,這清楚表示保羅的這段內容包含著許多豐富的涵義。然而,鍾馬田總結這些信息時說道:「當信徒在信仰中變得更強壯、更堅定時,他們也同時在基督的身體中成長。保羅說所有基督徒都各有不同且相互差異的角色,但所有的這些角色對於教會的生命和個人靈命的成長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當基督徒不屬於任何一個信徒群體時,他們是不可能得到這樣的一種成長。」
願我們能重新活在新約聖經中那作為基督身體充滿極度榮耀的教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