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教育長/廖元威
重洗派興起的背景
源於瑞士北方的重洗派早期領袖,大多出於慈運理派的更正教陣營。然而他們逐漸認為革新應該更加徹底,且應毫不保留的以聖經為藍圖與依歸。慈運理在蘇黎士提倡改教運動時,影響了格利伯(Conrad Grebel, 1498-1526),使他在1522年投入更正教改革的陣營。格利伯日後被稱為瑞士重洗派之父。
可惜,雙方不久在政教分離和嬰兒洗等議題上發生重大歧見。格利伯與滿茲(Felix Manz, 1498-1527)等人決定脫離慈運理自立,開始自行在家中勤查聖經,並矢志遵守經訓。1525年元月21日,這群志同道合之士決定採取實際行動。當天,先由格利伯為布老若(George Blaurock, 1492-1529)施浸,再由布氏為格利伯和其他信徒施浸,自此正式展開了重洗派的改革運動。
重洗派的理念和做法,無法被天主教和其他更正教團體所接受,蘇黎士市政府很快的開始對他們採取鎮壓措施。最初,市政府只是驅逐接受重洗者,卻難以遏阻野火的蔓延。到了1526年,市議會宣布重洗者一律處死,鎮壓手段愈益殘酷。以致到了1535年左右,蘇黎士已看不到重洗派信徒。
然而逼迫不僅沒有動搖重洗派的信念,反而使他們四散傳道,於是成群前往附近的德語區傳道,相當受到歡迎。但沒有太久的時間,重洗派的領袖開始遭到當局的監禁。革利伯與滿茲逃出監獄,革利伯於1526年病死在Maienfeld,滿茲則再度被捕,並於1527年元月25日遭到處決,成為重洗派第一位殉道者。
重洗派的基本理念
「重洗派」一辭並非這個群體的自稱,而是敵對者加給他們的稱呼。重洗派完全不認為自己在提倡重洗,他們否定嬰兒洗的有效性,主張出於個人意願以及公開認信的洗禮才是有效的。
重洗派對於形式化的信仰生活,以及哲理式或理論化的神學思辯,皆表強烈反感。這固然跟早期迫害他們的多為受過高等教育的神學家有關,更在於這個團體本身,從一開始就帶著高度信仰實踐的特質。遵行上帝的命令遠比東拉西扯討論宗教議題更有價值,加上早期領袖多遭逼迫進而殉道,相當一段時間重洗派信徒在為生存奮鬥,以致對標準化教義的建構不是那麼有興趣。
他們深信,上帝審判人不是根據這個人的神學,而是按他面對真理的態度和行動。重洗派看重讀經、委身信仰實踐,但輕視形式化、學術性的神學論述。不論信徒的教育與地位如何,因著信徒皆領受內住的聖靈,因此人人皆可自行詮釋聖經;神學家從來就不是信仰與生活的終極仲裁者。也因著實踐與應用,所以重洗派從一開始就把神學與倫理做密切的結合。
經過多年發展,重洗派並非沒有自身的信仰告白,也並非沒有傳統。在強調惟獨聖經的原則下,他們的讀經方式具有五個特色。第一,堅持從基督徒社群的立場解釋聖經。重洗派普遍強調以平等主義的立場實踐聖徒相通,反對個人、菁英式的解經與教導,而強調解釋與應用聖經是社群整體的任務。第二,解經與教導聖經的社群同時要實踐。重洗派不僅強調順服與解經的關係密切,甚至認為順服是明白聖經的先決條件;沒有不計代價順服的心就無從了解基督的教訓。第三,強調聖靈的角色。只有在聖靈的幫助下,才能真正明白聖經。至於人的責任,則在於誠實尋求的心。
第四,雖然六十六卷皆為上帝所默示,但新約的地位高過舊約;甚至把焦點放在四福音上。雖然如此,重洗派還是強調新舊約之間的關係不是相互排斥,而是彼此成全。第五,以基督為中心。在解釋聖經的時候,基督必須居於中心地位,以他為整本聖經的樞紐以及時代的分水嶺。
重洗派強烈反對政教掛勾,因此拒絕接受國家教會的觀念,甚至主張政教應該徹底分離。認為是否要成為基督徒應該完全出於個人的自由意志,不應有任何勉強;因此教會應該是委身門徒(真信徒)出於個人意願的組合。門徒的特色,展現在追隨基督以及堅定地順從新約倫理的要求。以至於對重洗派社群而言,最為關鍵的字眼不在「信心」,而在「跟隨」。他們沒有否認惟獨信心的重要性,但似乎更強調,沒有門徒生活就沒有使人得救的信心。信義宗強調因信稱義,格外喜愛羅馬書與加拉太書,然而強調信仰實踐的重洗派,認定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立場更接近雅各書。
除了少數走向暴力路線外,重洗派普遍持守和平主義的立場(pacifism,或譯「唯愛主義」),所以拒絕起誓、參與公職,以及從軍參戰等行為;對勞工及農民等階層格外有吸引力。其自由教會(free-church)的概念深深地影響了後來的分離派清教徒、浸信會以及貴格會。某些重洗派持前千禧年末世論,因主來的日子迫近而主張凡物公用。
羅倫培登曾對他們作出如下評論:「重洗派存在的價值,不能以他們對歷史的貢獻加以評論。他們堅持立場是基於永恆的觀點,並不在乎所堅持的能否普遍實踐在歷史中。」重洗派對更正教主流和天特式的天主教提出整體性的批判,他們是十六世紀可觀的屬靈遺產和帶出更新的重要運動,絕非邊緣團體,更非無足輕重。
多樣化的發展
十九世紀從英國興起的普里茅斯弟兄,對於教會歷史發展的看法採相當悲觀的立場。時代派的解經使他們認定,每個時代基本上都違背神的心意,得勝的僅屬少數人。他們更以啟示錄第二、三章的小亞細亞七個教會,作為教會歷史的教會時期與模式的原型。而十六世紀興起的更正教屬於撒狄教會(啟三1-6),不僅沒有恢復全盤的真理,更糟的是,「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而弟兄會所代表的,則是徹底恢復聖經真理又得主完全肯定的「非拉鐵非教會」(啟三7-11)。這種說法並不符合歷史的事實。
重洗派之所以被稱為「激進的」改教團體,就是因為他們主張全盤回歸初代教會的典範,既然要改革就要做得「徹底」(注1),其實他們許多理念與普里茅斯弟兄會相似,甚至也有團體自稱是弟兄會。十六世紀以來,弟兄會與重洗派兩團體有相當大的重疊,而瑞士弟兄會最初就是由格利伯、滿茲和赫澤(Ludwig Haetzer, 1500-29)等人所組織與領導,也曾一度視慈運理為共主。
1523年10月,質疑嬰兒洗的一群弟兄會領袖與慈運理展開強烈辯論,他們贊成廢止彌撒和聖像,但也同時主張廢除嬰兒洗,與慈運理的立場相左。當蘇黎士市政府於1525年初命令嬰兒洗要強制執行,否則將予以處罰時,瑞士弟兄會把執政當局的命令視為強逼他們採取與真理不符的行動。以致「順從神不順從人」此時成了不得不服膺的原則,堅持不屈服的立場。
瑞士弟兄會不僅主張成人、信徒的浸水禮方為有效,更採取紀念說的聖餐觀立場,用最簡樸的方式進行。從多方面來看,瑞士弟兄會是重洗派的先鋒,雖多年遭受逼迫,但影響力不容忽視。今天散佈美國多處的亞米胥派(the Amish)是由原屬蘇黎士瑞士弟兄會的Jacob Amman(1644-1711)所創立,其後曾有十二萬信徒移民至美國賓州開墾,至今仍以獨樹一格的社群散居美國多處。
另外還有一支重洗派團體,稱為胡特爾弟兄會(Hutterites),崛起於奧地利的第羅爾省(Tyrol, 今分別屬義大利與奧地利)以及捷克的摩拉維亞。後經胡特爾(Jacob Hutter, 1500-36)於1533年重整後使之壯大。胡特爾雖於1536年殉道,但已為此團體立下美好根基;他們的關鍵主張為和平反戰,並效法初代教會實施凡物公用的生活方式。從1530年代至1599年是這個團體的黃金時期,他們從摩拉維亞擴張至斯洛伐克,建立了近百間弟兄之家,成員約25,000人。
當天主教的反宗教改革勢力穩固後,胡特爾弟兄會開始受到迫害,1620年的白嶺戰役(the battle of the White Mountain)使此團體受到重創。白領戰役是三十年戰爭的早期戰役,由身兼波西米亞與匈牙利國王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費迪南二世所發動,篤信天主教的費迪南二世不僅先後清除加爾文派與路德派,持重洗派立場的胡特爾派,自然也在迫害範圍內。
歷經三百多年的遷徙,胡特爾弟兄會曾在俄國(烏克蘭)、美國、加拿大、巴拉圭等地力圖生存,甚至在十八、十九世紀一度瀕臨絕跡。此團體在北美經過百餘年的發展,目前宣稱仍有約45,000人。與亞米胥派一樣,至今仍採農耕式的凡物公用制,並且拒絕接受多數近代文明與科技之產物。在北美主要分布在加拿大的曼尼托巴及亞伯他,美國的南北達科達州。
重洗派各派流傳至今,最大的團體當屬門諾會。領導人門諾西門(Menno Simons, 1496-1561),為荷蘭北部之菲士蘭人。雖非第一位,但卻是重洗派最傑出的領袖。門諾於1524年成為神父,但不久即懷疑化質說聖餐觀的教義。經過查考聖經之後,他確定天主教的教導是錯的,惟還不願採取任何行動。
門諾聽說重洗派信徒因反對嬰兒洗而遭受逼迫,於是再度詳細查考聖經,他所得到的結論是:施行嬰兒洗並無聖經根據。當他看到重靈恩的革命派所造成的蒙斯特事件時(Münster Incident, 1535),他定意絕對不走過激的暴力路線,終其一生所持守的是反戰的福音重洗派的立場。蒙斯特事件使得重洗派遭打擊而四散,如無牧人的羊一般。門諾開始因表裡不一而良心受責備,於是起而按其信念宣講,與天主教決裂。
門諾於1536年起成為旅行佈道者,四處為家,直到1554年才安頓在德國北部Holstein的一個貴族家中,受到保護。此後,門諾致力寫作和出版直到去世為止。門諾是早期重洗派少數能長期事奉的傳道人之一,其著述全集超過千頁。門諾很快地成為荷蘭以及德國西北重洗派領袖,並組織獨立的教會,栽培領袖,這些人後來逐漸被稱為門諾會。
門諾會信徒早在1640年代即開始移民至北美,1683年在費城附近的日爾曼鎮(Germantown)建立長期的移民中心。十八世紀,門諾會發展到俄國,後因遭逼迫而大量移民至北美。今天在美加的門諾會信徒約六十五萬人,全球門諾會人數約二百一十萬。門諾會基本教導與其他重洗派大致相同,為更加強調禱告生活和聖潔生活,不容許「世界」進入教會以免削弱新約的教訓。門諾的教訓主張和平,唾棄暴力,對重洗派之整合有很大的貢獻。
重洗派的信仰告白
宗教改革初期,重洗派遭左右夾擊,既不受天主教接納,亦遭其他更正教團體的排斥。重洗派在1529年的施拜爾會議(the Diet of Speyer)就已被帝國正式判為異端,十六世紀改教期間遭逼迫而死重洗派的信徒大約五千人。
重洗派信徒於1527年2月在士萊坦(Schleitheim, 今瑞、德邊界)召開大會,由撒勒(Michael Sattler, 1490-1527)主導。撒勒原為本篤會修士,曾經在蘇黎士和史特拉斯堡居住,受布塞爾等人影響。大會討論通過的「弟兄聯盟書」,又稱為士萊坦宣言(Schleitheim Confession),內容包括七項信仰條款。簡述如下:
(1)禮不是為嬰孩預備的,乃是為已清楚決志作基督徒的人預備的。(2)已受洗之基督徒若陷在罪中卻不願接受更正者,要禁絕於團契之外。(3)擘餅是為了紀念耶穌基督,這樣的團契只有受洗的門徒可以參加。(4)信徒必須從這邪惡的世界分開,包括天主教、更正教等政教不分的團體,亦不可服兵役。(5)牧師必須從世上有好名聲的人當中選出,並由羊群支持其生活。(6)執政掌權者的劍由神所賜,目的在懲罰惡人;而教會中唯一可使用的武器是革除教籍。耶穌基督既禁止信徒使用暴力,信徒就不應擔任公職。(7)基督徒不可起誓(起誓是錯的)。
影響十七世紀上半葉浸信會的產生,主要是基於聖公會出身之約翰史密斯(John Smyth, 1554-1612)的信念。雖然並非一脈相傳於重洗派,但該團體在理念上與重洗派相近;甚至有人在追溯根源時毫不遲疑地擁抱重洗派的源流。
重洗派認為,教會經過長久歷史,逐漸發展出複雜的教義和組織體系根本是一種罪惡,早已偏離福音的純樸之美。雖然這是昧於情勢以及拒絕接納事實的評論,但或許還是可以促使我們思想,今天的教會敬拜與門徒生活中,那些是可以簡化,而那些是不可少的?
注釋
1、對於重洗派的解讀廿世紀的學者各家不同,有稱之為「左翼的宗教改革」,如加爾文派學者John T. McNeil、耶魯教會史家羅倫培登等。也有稱之為「激進的宗教改革」,如神體一位論學者George Williams。然而「激進」的重點不在極端或暴力,因為該詞的拉丁文radix,原意為植物之根或根源。重洗派的核心理念,確實在於讓教會及基督徒信仰回到初代教會的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