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家驊,乃石牌信友堂牧師。


編者案:本文為董牧師於華神的專題分享,內容精彩,與君分享。

2018年十一月的公投選舉,凸顯出台灣教會中不同立場的張力,也使愈來愈多基督徒意識到教會與社會對話的迫切與必要。不論是公投辯論,或是探究與同志相關的議題,人們都很難有心平氣和的討論,因為這兩個話題都牽涉到「身分認同」。如今的台灣社會處在變動與不穩定中 — 前現代權威的瓦解,對現代性所提出的秩序人民又屢屢失望,然而後現代在試圖解構各種現代的權威和秩序的同時,又無法提出多數人能認同信服的願景與敘事。當人們的身份認同不再有共同的願景和敘事在後支撐時,這迫使人們各自去尋找某種「基礎」來建立自己的身份認同,於是政治立場、意識形態、所擁護的公共政策、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等,紛紛成為人們建構身份認同的基礎。

在一個整體社會動盪的時代,身份認同成為在變動洪流中人們緊緊抓住的浮木,然而在面對各種公共議題的討論時,若人們把自己的身份認同與某種議題立場綁在一起,則壓縮了建設性對話的空間。

在民主社會中,當面對各種不同的意見和立場時,對話的素養顯得愈來愈重要。在華人文化中,我們習慣的不是對話,而是同儕間的論戰和上位者的仲裁。華人文化傾向把群體視為個體的延伸,個體是「小我」,而所歸屬的群體是「大我」;在這種觀念的背後,個體的主體性和獨特性往往消融於群體中,要不被迫服膺於群體的規範,要不試圖強迫群體服膺自己的意志。在這樣的文化中,教會群體內部的對話,容易變質成當權者展現個人意志的政令宣導;教會群體與外部社會的對話,則往兩極化發展,要不就是拒絕與社會對話,築防火牆與之隔離;要不就是積極出擊,試圖「攻克/轉化」山頭,把教會群體的信仰實踐加在社會上。

從三一神論到人論

多元社會需要培養有對話素養的公民,而基督教神學的人論(theological anthropology)是極寶貴的神學資源,提供我們對話的基礎。基督信仰強調,人是按著上帝的形像被創造,而這位上帝是三一上帝,有三個「位格」(person),源於同一神聖本質(essense)。上帝的三個位格是獨特自立的,但卻不是孤立的。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認為,「『位格』是自立存在於上帝的本質者,在與其他位格的關係中藉由不可交流分享之特質而得以辨識。」(注1)位格間的關係並不消滅掩蓋各自的獨特性,而每個位格的獨特性是在關係中呈現出來。華人神學家林鴻信認為,「若要強調位格獨特性的話,就不可離開位格與其他位格的關係;若要強調位格關係性的話,就需要藉由獨特的位格參與其中。」(注2)

德國神學家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從三一神論出發進入人論,指出作為主體而存在的人不是獨立的個體,而是在關係中存在的有位格者(注3)。從三一論而衍伸出的人論不會抹煞每個人獨特的意志、情感和特殊性,但也同時強調人唯有在一個平等位格之間的團契(a fellowship of equals)中彼此尊重和相愛,才能真正興盛。對話是尊重人所被賦予的上帝形像,也是操練彼此相愛,在平等的團契中,尊重每個人的獨特性,把人當人看待。

針對公共事務,面對持不同立場的人們,基督信仰驅使基督徒去與他人對話,不是因為對方的立場是對的,或是有價值的,而是因為持不同立場者也是具有上帝形像的人,因此值得我們以聆聽、同理和對話相待,以尊重上帝賦予人類自己形像的創造行動。

教會作為詮釋福音的群體

在多元社會中,教會在公共事務上到底該扮演什麼角色?有人認為,基督信仰是私事,不應與公共事務混為一談,因此主張教會應該全面撤出對公共事務的參與。有人認為,信仰是公共真理(public truth),因此認為教會應該勇敢站出來,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甚至主張要進入政治界,爭取政治影響力來捍衛真理。前者接受了啟蒙運動以來把信仰限制在私領域的預設,錯誤地否定了基督信仰的公共性。後者則擁抱西方教會基督王國的邏輯,雖肯定了基督信仰的公共性,卻採取了與福音背道的方式來見證真理。

英國宣教士神學家 Lesslie Newbigin認為,自啟蒙運動之後,西方知識份子活在「人本主義」(humanist tradition)的傳統中,而基督徒為了要向他人證明基督信仰的可信性,基本上也採用「人本主義」的預設以呈現基督信仰的「合理性」和「可信性」。然而這麼做,等於是肯定了人本主義的基本預設,以人的主體性為中心。Newbigin肯定基督徒在世俗化的多元社會中仍要宣告和見證公共的真理(public truth),但提醒教會,不是要用世俗主義以人為中心的理性來見證福音真理,而是透過成為「詮釋福音的群體」(hermeneutic of the Gospel)來見證(注4)。

教會不是政黨,也不是從屬於政黨的群體,而是一個因著上帝的宣教行動而被創造,並被差遣投入上帝宣教行動的群體,透過在這世界的群體生活向這世界詮釋和見證那可見的公共真理。因此關於教會的公共參與,問題不是該不該在公共領域見證福音真理,而是如何在公共領域見證福音真理。Newbigin認為教會是「詮釋福音的群體」。教會發展再多再精闢的公共論述,爭取到再多的政治影響力,但若沒有詮釋福音的群體來展示,則仍是軟弱無力的見證。教會群體的生活方式必須反映出福音,使福音可以被人們理解。這樣,當人們來到基督徒當中時,才會說:「啊,我看見,我了解了!」(注5)

台灣教會積極地參與在2018的公投大選中,許多人(特別是年輕世代)所質疑的不是某些教會所採取的立場和表達信仰的決心,而是議題的篩選設定和表達立場的方式與論述。問題不是教會該不該表達我們所相信的真理,而是我們避重就輕,選擇性地挑某些議題來投入,這背後凸顯出的是底層邏輯的混亂。到底是愛家優先,婚戀自由優先,還是愛上帝優先?是傳統的家庭價值優先,進步的自由價值優先,還是大使命大誡命優先?上帝的福音挑戰了這次公投的每一種立場,也挑戰每一個世代的時代精神。在多元價值相爭的年代,教會更需要持守自己的身份,回到福音來檢視每一種價值,並以符合福音的方式來見證基督信仰的公共真理。

基督王國 vs. 客旅寄居者?

教會參與公共事務,一方面關乎教會對自己身份的理解,一方面也關乎教會如何理解自己與社會文化的關係。台灣教會的神學長期受到歐美教會的薰陶,近年又受到教會增長學之父Peter Wagner的影響,以「轉化山頭」作為參與公共事務的想像,這背後的邏輯源自西方教會幾百年基督王國的歷史記憶。

然而,若我們認真看待聖經中上帝百姓參與公共事務的典範,則會發現主導新約聖經的典範不是大衛和所羅門王國那萬國來朝的畫面,而是亡國被擄後的寄居者意象。但以理書記錄了國破家亡而被擄到巴比倫的但以理和他的三位朋友,如何在巴比倫帝國的權力中樞生活,卻不屈服於強調競爭和權力的巴比倫邏輯,以從上帝來的智慧在異地見證上帝的智慧,面對逼迫和恐嚇,以非暴力的方式抗爭,拒絕向巴比倫王所立的金像下拜。

先知耶利米更是領受上帝的話語,呼籲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 娶妻生兒女,為你們的兒子娶妻,使你們的女兒嫁人,生兒養女。在那裡生養眾多,不致減少。 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着得平安。」(耶二十九5-7)上帝要祂的百姓在異地生養眾多、不至減少,保持他們獨特的社會身份安頓下來,進入巴比倫城生活,同時要服事那城,向耶和華禱告為巴比倫求平安。

新約聖經也強調耶穌的門徒如何從邊緣向中心見證上帝國的福音。使徒行傳紀錄了耶穌的門徒,怎樣以寄居者的身份在羅馬帝國宣講見證耶穌基督的福音。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也教導門徒,該如何在帝國主導的希羅多元社會中實踐信仰。彼得在彼得前書更是直接指出,門徒是這世界的客旅,是帝國的寄居者(彼前二11)。這些都在在提醒台灣教會,作為全是福音的群體,我們不是要攻佔政治的山頭以獲取影響力來改變世界,而是要學習以「耶穌的方式」來見證「耶穌的福音」。

耶穌的道路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在同性婚姻議題上屬於保守立場的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前院長 Richard Mouw ,他以彼得前書三章十五節強調基督徒在公共空間中當以溫柔的態度對待他人(注6)。Mouw提醒美國福音派基督徒,在公共空間談論性別議題時,需要注意五件事。第一,要意識到自己在性方面的扭曲;第二,避免過度簡化的立論,不以黑白對立的二分法來思考議題;第三,記得教會在歷史中所犯下的錯誤和惡行,從中記取教訓;第四,避免各種非理性的恐懼;第五,培養對於不同性傾向的同理心,學習換位思考(注7)。其實不只是性別議題,所有關於身份認同的公共議題,上述五點提醒都是很好的提醒。

如果我們需要打從心裡地溫柔待人,那麼我們的核心身份認同必須是建立在耶穌基督上,而不是建立在對議題所採取的立場上。當一個人把自己存在的意義與某個事或物綁在一起時,那個事或物就成為他身份認同的一部分。在討論公共議題時,當人們把自己的立場與自己的身份認同綁在一起時,遇到立場不同的人,就容易被激怒,採取防衛性和攻擊性的反應。這樣的例子在教會內和教會外屢見不鮮。然而,基督徒的盼望是建立在耶穌會再來和更新萬物上,不是建立在把自己的立場強加在他人身上,或是在辯論中駁倒對方贏得多數認同上。基督徒相信人有改變的可能,也相信這世界的結局是美的、是好的,因為這是上帝的應許和工作!當我們把自己的身份、盼望和喜樂放在基督身上,而不是我們所要表達的內容上時,基督的福音就影響我們討論事情的態度和方式,也塑造我們回應公共議題的方式。

後公投時代教會的社會參與

關於教會的社會行動,問題不是教會要不要參與公共事務,而是如何參與。神學家William Willimon認為每當教會感到自己被上帝驅策,去跨越界線,就是宣教(注8)。依照Willimon對宣教的詮釋,我認為教會所有的公共參與,不應以擴展自身的影響力為目標,而應該以「宣教」的角度來理解,目的是見證耶穌的福音。

教會若要跨越界線,向身處不同信仰、社經位置、和時代精神的人見證福音,則需要培育出能與不同立場和背景之人對話的門徒。這將挑戰教會培育門徒和神學院培育牧者/學者的方式,促使我們重新想像什麼是門徒訓練和神學訓練。或許,我們不再能單用填鴨式的教學方式,僅提供「正確答案」,繞過思辨和對話的過程。或許,我們需要培養出願意對話和共思的門徒群體,他們深深認識福音,並能指認和理解時代精神,並以福音來肯定、挑戰,進而更新主導當代社會的各種敘事。

2018年台灣的公投,在許多人眼中看到的是教會的危機,但我深信這也是教會的契機。基督徒不應該對時事漠不關心,因為我們所跟隨的耶穌是道成肉身的上帝。然而基督徒也不能總是被時事議題牽著走,失去自身的主軸和步調,永遠在回應浮出水面的表層議題。神學院需要培育出能辨認時代精神底層邏輯的牧者,教會需要培育出能與當代文化現象對話的基督門徒,在快速變遷的現代社會,回到上帝的福音來理解和回應我們所身處的時代議題。

注釋


1. John Calvin, Institutes of Christian Religion, trans. F. L. Battles (Philadelphia, PA: Westminster, 1960), 1.13.6.
中譯文引自林鴻信,《系統神學(上)》(新北市:校園,2017),626。
2.林鴻信,《系統神學(上)》(新北市:校園,2017),627。
3 .Jürgen Moltmann, Trinity and the Kingdom of God (London, UK: SCM Press, 1981), 17-19.
4.Lesslie Newbigin, Gospel in a Pluralistic Society (Grand Rapids, MI: William B. Eerdmans), 227.
5.Lesslie Newbigin, Gospel in a Pluralistic Society (Grand Rapids, MI: William B. Eerdmans), 141.
6.Richard Mouw, Uncommon Decency: Christian Civility in an Uncivil World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2010), 43.
7.Richard Mouw, Uncommon Decency: Christian Civility in an Uncivil World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2010), 94-98.
8.韋利蒙(William H. Willimon),《牧養,就是回到原點》(香港:基道,201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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