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任教師/溫永勖  譯者/呂筱筠和溫英幹


    我的父母都是新竹客家人,在台大學畢業後先後赴美進修。1970年初,父親取得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經濟學博士學位,隨後雙親均任職於華府的世界銀行,因此,一家從巴爾的摩遷至馬利蘭州蒙哥馬利郡定居,並在那裡度過了我的童年。每逢週末父母都帶著我和姐姐前往馬利蘭中華聖經教會聚會,並參加教會所舉辦家庭聚會和退修會。十二歲那年,我決志信主,並於十五歲那年的聖誕節受洗,而當時為我施洗的是劉傳章主任牧師。

    當時在教會中,青年牧師Joseph Tsang(現為紐約市OCM Vision教會的主任牧師)影響我甚深,特別是在學生事工這塊。記得高三那年,我仍在抉擇該去哪所大學時(因為我不是個勤奮的學生,因此選擇有限;但在上帝的恩典下,我被三所基督教大學錄取),我去了一趟波士頓,希望看看Gordon College的環境,順道拜訪大波士頓中華聖經教會,在這趟旅程中,我結識了青年牧師Sandy Moy Liu。當她知道我打算入讀Gordon  College時,她向我提及該校在青年事工學系的排名是全美第一。她的一席話使本來希望攻讀電腦科學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於是當時我便決定入讀Gordon College,雙修電腦科學和青年部課程。不過,到我大二時,便決定放棄電腦科學主修,而轉為專攻青年事工及聖經與神學研究雙學位。

     我在Gordon College期間,Bill Barcley博士授教的保羅書信課程對影響深遠(特別是他由R.C. Sproul之著作進一步闡釋改革宗加爾文主義神學之教學進路)。而我的另一位恩師是Gordon-Conwell神學院的Bob Whittet教授,他除了在神學院教書外,更同時從事青年事工二十多年時間,他在職業生涯的選擇上,深深引起我的共鳴。不知為何,我發現自己也期待將來與他有類似的職業生涯。

    大二下學期,我申請成為惠頓學院(Wheaton College)一學期的訪問學生。期間,我選修了Timothy R. Phillips博士(神學)、Robert E. Webber博士(神學)和J. Julius Scott博士(新約)的課程。由於Gordon College的Barcley博士支持R.C. Sproul 的說法,不相信天主教徒可以得救,而惠頓學院的Phillips博士乃是「福音派和天主教徒在一起」(Evangelicals and Catholics Together,簡稱ECT)委員會成員之一,並對Sproul的說法不以為然,更在課堂上,反對我們引用Sproul的神學看法。當我在學術報告中寫道:「J. Julius Scott告訴我們,啟示錄需要根據其作為世界末日文學的語境加以閱讀和解釋」時,Phillips認為J. Julius Scott的看法是錯誤的;他相信聖徒是神職人員,而非精英!Webber博士所授關於基督教傳統之課程更是截然不同,我們涉獵東正教、羅馬天主教和新教的根源和軌跡,更研讀他最著名的著作《Ancient-Future Faith: Rethinking Evangelicalism for a Postmodern World》。坦白說,在惠頓那一學期所修讀的課程,讓我的思想更具多樣性,因著不同觀點互動的關係,我的神學觀點也因此得以擴展。

    訪問學期結束後,我確定轉學到惠頓,繼續我的本科學習,並改為主修大眾傳播學系(這學系與教會許多事工相關,例如:公開演講,小組交流,組織交流,理解媒體生態等)。畢業後,我在美國芝加哥市中心一家有名的公關公司實習,也開始尋求是否繼續進修。透過與不同人的對話,上帝讓我明白,我應該去的是神學院,而非一般的研究所,而且明確讓我知道,我要去的是加拿大溫哥華的維真神學院(Regent College)。在我進神學院前,家父的好友吳炳中醫師邀我到花蓮國立東華大學附近的志學福音中心服事兩年,主要是做學生事工。當時父親已從世界銀行提早退休,並回台於國立東華大學任教。於是我答應前往,在那裡也遇到了我的妻子筱筠。至今,與她結婚已十四年,育有二子:Ethan(八歲)、Micah(六歲)。 

    在台灣結婚後,我們便到溫哥華維真神學院進修。她取得維真神學院基督教研究文憑及惠頓學院的跨文化研究和TESOL碩士;而我對「與基督的聯合」之主題興趣不斷增強,並在Ross Hastings博士和Julie Canlis博士指導下,完成碩士論文,主旨是讓新教改革者約翰‧加爾文(1509-1564)與「拜占庭神學之父」馬克西姆斯(Maximus the Confessor)(580-662)進行對話,討論有關「參與」(Participation)的社會學主題。

在上帝的帶領下,J. I. Packer(巴刻)最終成為我論文的第二位評分者。當他與Hasting教授評論我的碩士論文時,兩人鼓勵我繼續攻讀神學博士(後來他們兩人也為我在英國申請博士學位時寫推薦信)。與此同時,在馬利蘭州的母會,盼望我能擔任專職青年事工主任。每年約有120至150名初高中學生參加團契,因此輔導同工群人數頗多。我不禁想,主為我提供這樣的服事機會,不僅能服事這群青少年,更能發展我的事工能力。為了回應主的呼召,2014年元月,我很榮幸由我母會主任牧師、為我施洗的劉傳章博士(那時他已牧會三十一年並正式宣告退休),按立我為牧師。其所象徵的意義,將伴隨我一生之久。

    然而,我在青年事工服事時,仍盼望繼續在神學領域深造。因此,從2010至2015年間,即使在馬利蘭州的母會全職服事,我仍迫切想回到學術界。2015年,獲愛丁堡大學錄取,並在著名教授David Fergusson指導下攻讀系統神學博士學位。2015年秋天,我們一家四口移居英國。回想起來,我知道攻讀博士的時機是神所安排的。如果我慢一年申請,巴刻教授因視力下降,可能無法為我寫推薦信;而Fergusson教授會在普林斯頓度過安息年,也根本無法接受任何新生。

我的博士論文主要探討已故德國路德教會神學家沃爾夫哈特.潘能伯格(Wolfhart Pannenberg,1928-2014)的末世論之教會學。我之所以選擇教會學的一般領域,是因為我一直試圖想解決一些議題,即(在北美)福音派教會是否盡可能完整地體現福音。因著這樣的思路,我運用末世論方法進行教會學研究,看看是否能建設性地重構某些福音派教會生活。同時,我選擇潘能伯格的末世神學作為研究主題,歸因於他在維真神學院任教時的學生之一、已故的Stanley J. Grenz(1950-2005)之影響。

當我在維真學院時,選修了Grenz的系統神學音頻課程,在該課程中介紹了潘能伯格the ontological priority of the future的概念,並激發了我對潘能伯格整體思想的興趣,又透過我之前對馬克西姆斯和加爾文的研究(包括:愛國主義和宗教改革神學),我認為研究潘能伯格可讓我更熟悉現代神學。

    在撰寫博士研究論文過程中,我泡浸在教會學及整個基督教傳統的紛亂歷史中,我愈發意識到當前整個教會學討論的混亂狀態及真正面臨的風險,即在世俗和宗教多元世界中,基督教和教會的獨特性更加式微。因此,潘能伯格成為我的矯正之聲,不僅說明了基督教和教會在各種社會文化環境中如何表達其「開放性」,更重要的是,基督教和教會神聖的使命和目的,必須保持其必要的「獨特性」。

    謝謝我論文指導教授Fergusson的悉心教導,還要感謝華神慷慨提供獎學金。James Eglinton副教授(愛丁堡)和潘能伯格的學生Friederike Nüssel教授(海德堡)是我博士論文的口試委員,我於2019年五月十日提交論文,於六月十三日順利通過口試,獲得系統神學博士學位後,於七月三日全家搬到台灣。Soli Deo 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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